武汉市第二十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4-01-30 15:40:39 点击数量:0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规范、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三、党风廉政建设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坚持依法依规办学,杜绝有偿家教现象,杜绝违规收费。

  4、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和落实党总支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严格执行“四公开两杜绝”制度。

  5、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6、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7、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8、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9、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四、责任考核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小结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1、党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党总支书记(签名):

      长(签名):              党员干部(签名):